寧政辦發〔2016〕117號
各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,自治區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巡查工作辦法》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,現轉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
2016年7月27日
寧公網安備 64010402001017號